酒店收餐位费合理吗?
5月2日中午,我们一家到沪亭北路的越由大酒店吃饭。埋单时发现,账单上有一项“餐位费”,每人2元。我找酒店论理,经理解释,餐位费是指筷子、饭碗、茶水、毛巾等。而服务员并没给过茶水和毛巾。后经交涉,酒店退还了这项费用。
接到反映,记者与越由大酒店联系。接电话的小姐说,去年12月酒店开张以来,3家连锁店都是这样收费的,其他酒店也收餐位费,并不只是他们一家。记者问,酒店收取餐位费有无报请物价部门通过?对方没有回答。记者向市消保委咨询,收取餐位费是否合理?秘书长赵皎黎明确回答,如果到酒店用餐,筷子、饭碗都要收费,那么吃饭的台子、凳子,以及饭店营业借用房子的租金,是不是都要顾客承担?其实以上这些费用属于酒店经营成本,早已打入菜价之中。现在酒店将筷子、饭碗等作为餐位费收取,明显属于乱收费现象。希望引起主管部门重视,整治酒店这种侵害消费者利益的乱收费现象。